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的实质性技术知识的技术。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显著地进步,是指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的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是指符合自然规律,具有技术特征的任何可实施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不仅仅包括产品,同时也包括将能量由一种形式转换成另一种形式的方法。注:审查员在审查时,首先审查的是实用性。
个人或单位发明的专利要满足三个条件,也就是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这是指个人或单位发明的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以前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过类似的申请记录,现在的所有公开的技术中也没有过类似的技术,在公告专利文件中也没有过体现。
专利首要的要求就是要求具有新颖性,这是判断是否可以作为专利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条件之一。因为我国相关的专利制度规定,国家对每一项专利进行授权后,专利权人会享有在一定时期内的别人所不能共享的独自权。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国家专利管理机关会申请的发明创造进行新颖性审查。
(2)创造性,该项发明的专利要比以前或现有的技术有更进一步的提高,和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事实上,在我国专利的审查和实践中,判断创造性基本上用的是“非显而易见性”的标准。
(3)实用性,该项发明能够被人们在某个领域或渠道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或者说说申请的发明创造,能够在我国的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设立专利制度的目的就是鼓励人们去更多的发明创造,我们要懂得去保护专利的申请人,同时也会让专利更多的更好的更快的更全面的去为我们人类做出贡献,这是基础,是基石,是必要的。从这一点来考虑,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特点之一是要有实用性。
以上就是发明申请专利需要具备的几项条件,是缺一不可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dshangbiao.com/post/1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