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由两部分组成,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所收取的代理费用是不同的,这里只对官方费用做汇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申请费:500元 (减缓以后,单位:150元;个人:75元)
专利登记、印费、印花费:205元。
年费:
(1)1—3年 600元 (减缓以后,单位:180元;个人:90元)
(2)4—5年 900元 (减缓以后,单位:270元;个人:135元)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情况或者虚***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后,补缴所减缓的各项专利费用。
具体的流程可能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减免流程:
1.确认资格:首先,您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减免条件。例如,在美国,个人发明者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但需要符合收入和资产限制等条件。
2.填写申请表:如果您满足减免条件,您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在美国,您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上找到适用的表格。
3.提交材料:除了填写申请表以外,您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您符合减免条件。例如,在美国,您可能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和税务记录等。
4.等待审批:一旦提交了申请和必要的材料,您需要等待审批。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周或数月时间。
总之,如果您想要申请专利费用减免,请确保认真查阅相关法规,并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或律师咨询具体流程和要求。
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官方费用(上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代理费用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费费用(单位:元)明细发明专利 900+50申请费* 900+50分案申请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发明专利 1-3年 900第1-3年* 4-6年 1200第4-6年 7-9年 2000第7-9年 10-12年 4000第10-12年 13-15年 6000第13-15年 16-20年 8000第16-20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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