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料和不属别类的纺织品;床单;桌布。
具体包括:
1、【2401 组】纺织品,布料
2、【2402 组】 特殊用织物
3、【2403 组】纺织品壁挂
4、【2404 组】毡及毡制品
5、【2405 组】毛巾,浴巾,手帕
6、【2406 组】床上用品
7、【2407 组】室内遮盖物
8、【2409 组】特殊用布
9、【2410 组】旗
10、【2411 组】寿衣
拓展资料
第24类商标,尤其尤其不包括:
1、某些特殊织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2、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
3、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
4、马用罩布(第十八类)。
第21类厨房洁具,其中陶瓷类似群是2103:酸坛210040, 细颈坛210040, 家庭用陶瓷制品210068, 瓦器210129, 锡釉陶器210157, 陶制平底锅210181, 瓷器210189, 陶器21019。
※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C210024, 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C210025, 陶瓷支撑球C210026,耐酸耐碱陶瓷器C210027, 仿瓷器C210028, 仿陶器C210029。
商标注册35类是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35类商标是包括9个小类,【3501】广告、【3502】工商管理***业、【3503】替他人推销、【3504】人事管理***业、【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6】办公事务、【3507】财会、【3508】单一服务、【3509】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
门头店招是根据经营的服务来分类的,并非只有35类,35~45大类都可以用作店面招牌
如果是单纯的销售,例如商店超市,属于35大类--3503小类:替他人推销--详细项目:替他人推销350071,市场营销350106
类别是按照服务来划分的,详情应参照商标局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就是尼斯分类表。例如,如果是餐饮类的店面,那么就不是第35类,是第43类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追问
第25类属于商品商标,这一类主要是服装,你注册了商标后,那个商标可以标在生产的服装上面。 第35类属于服务商标。这个类别主要是广告,进出口代理,推销(替他人)。你问的区别估计就是想知道推销属于什么,这里的推销相当于你是做代理的,本身你卖的商品不打你注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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